案件号 | 案件名称 | 涉案人员 | 涉案单位 | 处罚时间 | 案发时间 | 发案区域 | 违法金额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种类 | 承办人 | 承办时间 | 报送人 | 报送时间 | 批准人 | 批准时间 | 违法情况概要 | 处罚文书号 | 处罚决定书 | 查处时间 | 涉案人员是否党员 | 涉案人员是否公职人员 |
09 | 何继圆使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车辆鲁V851S0,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案。 | 何继圆 | 2024.10.10 | 2024.10.09 | 迁安市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罚5000元 | 刘文忠 季新华 | 2024.10.10 | 邢起铭 | 2024.10.10 | 2024年10月9日11时10分,迁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惠民小区南门鲁V851S0有非法营运嫌疑。执法人员张艳钧、张倩倩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询问司机,车上共有3名乘客,从迁安到唐山,每人下车支付车费60元。司机承认事情经过无法出示相关营运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 冀0283交罚罚决字【2024】47号 | 2024.10.09 | 2 | 0 |
编辑人:执法监督科
审核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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