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台账(2024年7月)

发布日期: 2024-07-15??来源: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打印???分享至:
案件号案件名称涉案人员涉案单位处罚时间案发时间发案区域违法金额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种类承办人承办时间报送人报送时间批准人批准时间违法情况概要处罚文书号处罚决定书查处时间涉案人员是否党员涉案人员是否公职人员
06刘广立使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车辆冀B7W90R,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案。   刘广立
2024/07/82024/07/5迁安市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罚5000元
刘文忠 季新华2024/07/8

邢起铭2024/07/82024年7月5日15时50分,迁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艳钧,郝志永接群众举报,在迁安市职教中心冀B7W90R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询问乘客,他们是从迁安市职教中心到迁安市松护社区,车上共三名乘客,每人付车费15元,通过微信支付,司机承认事情经过,驾驶员无法提供冀B7W90R有关营运手续,执法人员制定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冀0283交罚罚决字【2024】38号2024/07/520
07武佳明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冀BP75Q6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案。   武佳明
2024/07/112024/06/18迁安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罚3000元
刘小飞 季新华2024/07/11

邢起铭2024/07/112024年6月18日15时00分,迁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艳钧,张倩倩在滦河高铁站巡查时,发现武佳明驾驶(冀BP75Q6)小轿车在滦河高铁站车站商店北停靠,有一人正在上车。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询问乘客,她是通过七彩筋斗云平台下单约的车,车牌号是(冀BP75Q6),从车站商店(滦河站店)乘坐该车去迁安市湾子社区。驾驶员武佳明无法出示(冀BP75Q6)车辆的相关营运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武
冀0283交罚罚决字【2024】39号2024/0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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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执法监督科

审核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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