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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 | 唐山中垚商贸有限公司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冀B07106D驶出其经营场所案 | 蔡长青 | 唐山中垚商贸有限公司 | 2024/6/26 | 迁安市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 | 责令改正 罚款10000元 | 冀0283交罚罚决字【2024】34号 |
案件号 | 案件名称 | 涉案人员 | 涉案单位 | 处罚时间 | 案发时间 | 发案区域 | 违法金额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种类 | 承办人 | 承办时间 | 报送人 | 报送时间 | 批准人 | 批准时间 | 违法情况概要 | 处罚文书号 | 处罚决定书 | 查处时间 | 涉案人员是否党员 | 涉案人员是否公职人员 |
05 | 李海波使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车辆冀BDN6255,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案。 | 李海波 | 2024/06/29 | 2024/06/25 | 迁安市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罚5000元 | 刘小飞、杜佳泓 | 2024/06/29 | 邢起铭 | 2024/06/29 | 2024年6月25日13时30分,迁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艳钧、张倩倩在迁安市滦河高铁站巡查时发现(冀BDN6255)小轿车在滦河高铁站车站商店对面停靠,该车正在上两名乘客,有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嫌疑,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询问驾驶员李海波得知,他见有两名乘客在车站商店门口停留,上前询问两名乘客是去迁安君和广场,经双方协商乘客同意到迁安君和广场后付车费每人10元,驾驶员李海波现场不能提供(冀BDN6255)小轿车《道路运输证》或其它相关证明及营运手续,该违法行为为初次实施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定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 冀0283交罚罚决字【2024】37号 | 2024/06/29 | 2 | 0 |
编辑人:执法监督科
审核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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