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防灾救灾能力,充实消防站执勤备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在考核、面试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人。根据消防队伍性质、任务的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工作模式。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男性。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同时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
6、年龄要求: 灭火战斗员年龄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2005年4月3日至1998年4月3日期间出生),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27周岁(1997年4月3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20周岁及以上、36周岁及以下(2003年4月3日至1987年4月3日期间出生)。
7、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8、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反应灵敏,体型标准,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且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较差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条件基本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9、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出生年月以户口本、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体检、政审、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3日(每天上午 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
3、报名地点: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毕业证、及职业技能相关证书、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4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后续招录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政审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要求进行。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均以电话通知为准。体能测试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仰卧起坐(次/2分钟)评分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均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依据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面试人选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符合体能测试得分标准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烈士子女或配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学位)较高者,都进入面试环节,择优聘用。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薪资待遇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结束后实行轮班执勤,每月不少于8天轮休时间(重大消防安保等特殊时期除外)。
2、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基本工资:工资为3400元/每月,
4、绩效工资:300元/每月;
5、津贴补贴:高危补贴600元/每月;
6、特殊岗位津贴:班长260元/每月;副班长180元/每月;驾驶员300元/每月。
7、食宿由工作单位统一负责。
8、工作地点:迁安市
六、有关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中任意一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责任追究贯穿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任何一个环节(含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3、本次招录,除体检费用需个人承担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注:如有不清楚事项请拨打迁安市消防大队电话(0315-5325950)
编辑人:黄凯
审核人:陈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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