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迁安市野鸡坨镇卫生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经审核,准予变更,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迁安市野鸡坨镇卫生院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孙震玲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迁安市野鸡坨镇野鸡坨村北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法定代表人
医疗机构变更后法定代表人:闫凤文
特此公告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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