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滦河文化产业区管委会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职能:编制辖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辖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或审核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护辖区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审查监督各类建设项目;负责辖区文化产业的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围绕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组织、督促、协调文化产业项目的落实;负责辖区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负责迁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辖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反馈、接待、会议活动组织、后勤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宣传、统战、群团和武装工作;负责组织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二)规划建设部: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的编制、报批、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承发包、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辖区内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负责建设项目各项审批和核准工作;负责项目土地征用、建设用地管理事项;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申报及管理工作。
(三)招商投资部: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负责编制辖区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重大项目、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推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省下放特定区域审批权除规划审批权限以外相关事项的审批,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负责上级下达给园区企业年度发展资金的分配;负责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负责协调涉及乡镇做好征地、拆迁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区内园林、绿化、水景观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有偿使用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收费、经营权招投标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单位、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景区管理、水上交通秩序维护、水上救助工作;负责水面、水体经营管理工作。
(五)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区内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工作,为进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协助编排项目审批进度计划;负责协助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负责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负责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六)财金所:建立健全园区预算管理体制,统筹安排调度财政性资金;负责园区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策;负责园区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以及各项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省级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支付;负责园区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财政监督,确保园区各项财经纪律、财政法规和制度的落实。
三、办公地址:迁安市阜安大路南段西侧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315-7286335
六、负责人:曹艳军
编辑人:张利
审核人:马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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