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轮次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第19批 | SD3D3PD1Z202409230012 | 迁安市野鸡坨镇大山东庄村龙山北寺、龙山馒头山上部,有人违法建房,扩大耕地,侵占集体山场,破坏森林上千平方米,毁坏树木,经多次向上级反映,均未有任何人因此事受到处理,至今也未恢复整改。后附举报材料。 | 结合反映内容,所反映的位置均位于迁安市野鸡坨镇大山东庄村西北侧,龙山东侧;共反映4个点位,其中:点位1位于龙山半山腰位置的北寺(简称龙山北寺);点位2、3、4均位于龙山馒头山南侧(村里人俗称小洞)。 2024年9月24日和9月25日,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会同野鸡坨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根据反映的点位对现场进行核查。 (一)龙山北寺处点位1,经现场勘查,该地块约为600平方米的平台,现场有临时彩钢房1座,经与村干部了解,该平台形成多年,彩钢房为2023年大山东庄村村民陈庭抢所建,野鸡坨镇政府执法人员现场通知业主三天内拆除完毕,现场未发现破坏森林、毁坏树木等相关问题。(见附件一) (二)经现场勘查龙山馒头山附近,点位2为山间小道,道上筑有为方便村民下地所修筑的水泥台阶,台阶材料为水泥制板(长约70公分、宽约60公分、总长约为50米),台阶两侧栽有树木,长势良好,现场未发现破坏林木和土地的痕迹(见附件二);点位3约为400平方米的平台,其中有坟丘三座,经与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了解,均不知情,不属于该村坟丘,四周未见明显破坏,无砍伐树木及破坏土地痕迹(见附件三);点位4位于点位2的南侧,为附近老百姓方便耕种,防止山体滑坡等灾害,自行平整的一块荒地,现场有开挖痕迹,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见附件四),四周未发现有树木破坏的痕迹。 (三)针对反映的“经多次向上级反映,均未有任何人因此事受到处理”问题,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鸡坨镇人民政府均未收到过相关问题的信访材料。 | 一是针对龙山北寺彩钢房的问题,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野鸡坨镇人民政府责令大山东庄村村民陈庭抢将违建的彩钢房限期9月28日前拆除完毕。 二是迁安市人民政府已责成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鸡坨镇人民政府加大对矿山的巡查监管力度,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
编辑人:许志永
审核人:刘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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