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我局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迁安市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二)抽查比例
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本次双随机抽查对企业信用分类A、B、C、D等级按照不低于3%比例抽取。
三、抽查内容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齐备,符合使用要求;防雷装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年检报告是否齐全;安全管理是否健全,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等。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动态调整“两库一单”
对《迁安市气象局市场主体监管对象名录库》、《迁安市气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迁安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气象监督管理。由市气象局负责,将执法人员随机组成执法检查组。从名录库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的检查对象,随机分配给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采用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开展检查时,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气象局按照气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市气象局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气象局依法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部在岗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同时通过日常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执法能力。
2.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人员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应对雷电灾害能力。
(四)积极参加跨部门联合抽查
按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积极参加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石建丰任组长,副局长马茂来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双随机”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
气象执法人员在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编辑人:陈志远
审核人:马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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